|
协会简介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简介 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于2006年11月14日经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吉林省民政厅审核登记,在吉林省长春市正式成立。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是由在吉林省域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在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和执业土地估价师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机构、会员提供服务,维护机构、会员合法权益;团结和引导机构、会员遵守土地估价职业道德,进行自律管理;规范土地评估市场,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增进行业交流;调解执业中产生的争议;提高全省土地评估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土地评估事业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的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全行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开展行业党建工作; (二)制定土地估价行业守则,实施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三)依据评估基本准则制定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组织或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对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优化会员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会员的自身素质; (四)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按照章程规定对机构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五)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机构会员、个人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六)对会员单位之间在土地估价活动中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应会员申请进行技术裁定; (七)代表本省土地估价行业参加有关国内、国际学术组织的活动,出席有关全国学术会议。开展与省内、省外行业协会、土地估价机构及国内、国际专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八)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技术咨询及事务性工作; (九)依法编辑出版协会刊物及有关学术著作,收集国内政策、国际规则及技术信息资料,为机构会员提供土地估价政策、技术信息; (十)依法建立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实施信息公开; (十一)接受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组织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是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执业纪律、继续教育等问题,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 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设有四个专业委员会:会员服务部、执业纪律及仲裁部、学术交流部、综合部、教育培训部。 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截止2024年1月,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共有执业会员单位113家,执业土地估价师794人,从业人员483人。 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历经三届理事会,第一届会长王继涛,第二届会长李澎渤,第三届会长刘金国。 下一篇协会章程 |